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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借手机遭拒找同伙抢劫报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2:0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汪次安 何为亲) 在网吧向邻座借手机被对方拒绝,竟找人抢劫报复对方。日前,韶关仁化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温某威、刘某良、张某文有期徒刑6年、4年半、2年,处罚金3000元。

  去年9月3日凌晨2时许,刘某良在韶关市仁化县仁化镇某网吧上网,因有事找人就向邻座卢某借手机打电话,被卢某拒绝。心中不忿的刘某良找到温某威(17岁)、张某文(1

7岁)等人帮他出气。于是,温张二人到网吧叫出卢某,刘和周某(另案处理)跟随其后。温假称卢某偷了他自行车要求他赔偿100元。卢说没有偷车不肯给钱。温等4人就对卢某大打出手,并抢去其钱包,内有人民币1973元。

  法院另查明,在去年4月至9月间,温某威、刘某良和张某文分别参与抢劫、盗窃多次。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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