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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局长的“没什么赔偿要求”等于什么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3:22 正义网

  日前,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因货车刮坏广丰县建设局局长私宅的外墙,几块白瓷砖被刮出一条不到两厘米宽的小槽。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事后,局长却很有“雅量”地称,对赔偿问题没有什么要求,希望交警部门能调解好此事(8月8日《人民日报》)。

  货车刮坏几块磁砖竟遭“天价”索赔,作为磁砖主人的局长,却还轻描淡写地称其

“没什么赔偿要求”。果真如此的话,当初那位“闯祸”的村民主动提出愿意赔偿500元时,局长咋不马上阻止家人的反对,而使赔偿要求变得步步升级了呢?

  老实说,看到自己刮坏了局长私宅外墙的几块磁砖,而情愿买单500元,那位村民的“觉悟”已经够可以的了。这个500元的“磁砖损坏款”,要说也是包含了对“局长家磁砖”的“心理提价”因素。倘若货车刮坏的只是寻常百姓家的外墙磁砖,恐怕这个500元的赔偿额,也要被许多人看成是“天价”了吧。

  局长家的磁砖为何像“金砖”?局长爱人倒是理直气壮地提供了参照标准:咱家的房子造价170万元!这倒隐隐透出潜台词,局长的“没什么赔偿要求”,其实也该与这“造价170万元的房子”结合起来去考虑才对。否则,“没什么赔偿要求”的局长,何以一点也不心疼货车被扣10多天村民的几千元经营损失,眼开眼闭地听凭家人和委托人在赔偿额度上与之各执一词、“调解”不休呢?

  走笔至此,我倒真是暗暗为那位开货车的村民感到庆幸了。幸好人家局长“宽宏大量”,对你刮坏他家墙壁磁砖“没什么赔偿要求”。要是恰逢局长心情不爽、气量狭小,就此“有了什么赔偿要求”的话,那个现在看起来已经让你大大受不了的4000元开价,天知道还要打上几个滚哩。

  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局长“有情”,村民岂能“无义”。据报道说,刮坏了磁砖的局长家私宅外墙,如今已是亡羊补牢,建起了半人高的防护栏。因此我也建议那位村民,趁着局长现在“没什么赔偿要求”,你就赶紧主动去对局长说:这些建围栏的费用,俺也包下了。

作者: 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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