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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新殖民主义的诞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5:02 正义网

  “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沈阳市的“地标”将增加这样一个新名词。据报道,沈阳市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适时开发一至两片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此外,沈阳还引进国外医疗机构,在沈设立外商医院,筹建外商综合服务中心,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沈投资。 (《华商晨报》8月8日)

  照此规划,正如有人所担心的,这个“外国人集中居住区”会不会成为新的“租界

”?我想,到时,这些“外国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与卫生,就有充分的理由挂上“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等类似的标志。难道,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之间就真的回到解放前?如果说以前的租界,是腐朽无能的清政府向外妥协、投降的结果,那么,今天,为了GDP增长,“外国人集中居住区”,何尝又不是地方政府在向外资献媚呢!

  近年来,在“筑巢引凤”的口号下,许多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可谓高招迭出。不仅在地价、税收等方面屡屡突破国家底线,而且,有些地方还会给予外资“高人一等”的人身待遇,比如,给外商办张“绿卡”,一旦出现违章、违规行为,在有关部门的关照之下可以一路“绿灯”放行。这个“外国人集中居住区”,就像一个“特权区”。在自己的国家专门划出一片土地,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爱和服务,这合适吗?说明白了,这是地方政府媚商下的自我迷失。

  所谓新殖民主义,是指资本主义强国不再采取赤裸裸的军事侵略和武装占领来剥削和奴役殖民地,而是通过比较缓和与隐蔽的方式,打着所谓投资、援助的旗号实现其对发展中国家的渗透与控制。家乐福、沃尔玛等国际超级市场的抢滩登陆,许多学者就认为这是西方新经济殖民主义向全球扩张的表现。毫无疑问的是,在我们国家,跨国企业也在凭借自己雄厚的资金优势,逼迫地方政府就范。如今这个“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正是这种新殖民主义的表征!

  令人忧心的是,还有比设“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更疯狂的事。在一次《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一位来自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代表声称,“如果实施这样的法律,我们将撤资。”谁给了外资企业如此蛮横的话语霸权,让他们敢于向中国法律如此公开叫板?面对这种现象,正如有评论者所说,从现在开始,我们有必要扪心自问一下:我们的开放政策是不是确实存在失当之处,我们对外资的态度是不是确实过于谦恭了?外资企业今日的疯狂是不是我们一直以来纵容的结果?

  为争夺外资,地方政府之间没少牺牲老百姓的利益。也正是因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相“媚商”,使得一些外资企业为追逐“政策租”而奔走于全国各地,并最终使各方利益“一损俱损”。如果引进外资不能给广大国民带来看得见的福利,那么,引进外资还有什么意义呢? 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实际上也是对国内企业的歧视。政府这种没有原则的“媚商”,不仅成本无限,而且后患无穷。让外资企业回到企业,回到竞争的本来面目,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并最终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作者: 林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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