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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适合外国人居住≠符合外国人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6:02 正义网

  据《华商晨报》报道,“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沈阳市的“地标”将增加这样一个新名词。记者日前从沈阳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沈阳市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适时开发一至两片外国人集中居住区(8月8日中国新闻网)。

  这条《华商晨报》8月7日已作报道,看起来已属“旧闻”的消息,在几大网站转载之后,迅速引起极大反响。到8日下午2时许,仅是网易的网友跟帖已达800余条。分析这些跟

帖,可以看出一个共性的观点:人们并不是觉得外国人在我国城市中相对集中地居住生活有何不妥,而是对沈阳疑似将给“外国人集中居住区”的“超国民待遇”,感到不解,甚至于气恼。在看到“对外国人集中居住区的开发建设,沈阳市政府将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使之成为功能齐备、适宜居住和高品位外商生活示范区;力争年内引进一家国外医疗机构在沈设立外商医院,建立特殊服务区,为外商提供一流的就医环境;在外商子女的就学方面,沈阳市将重点实施几所学校的国际部建设……”这样的描述后,一些网友发出质问,“用我们纳税人的钱,去建专为外国人服务的高级生活设施,这不是外国人至上么?”

  “外国人集中居住区将成为沈阳吸引外商的一张‘名片’!”——沈阳如此大手笔地营造外国人的“宜居小区”,其用意并不复杂,就是想达到“引商、亲商、稳商”的目的。而更直接的用意,我看可以解读为沈阳想长久保持其全省利用外资的“头把交椅”位置。作为老工业基地的沈阳,在招商引资中的迫切心情,的确可以理解。但我还是要说,“适合外国人居住”未必等于“适合外国人投资”。尤其是在公众意见还有很多不理解的情况下,过急过快地推出这样一项举措,民意的反弹当可预料。

  其实,中国人的思维常常与外国人大相径庭。暂且不说在沈阳的外国人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好意。事实上,这样的质疑并非妄猜。既然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同样不见得都喜欢把他们毫无区分地归于一处居住。我还记起了一个沿海地区发生的引资教训。说是有位外商来中国某家企业考察后,觉得各方面条件都十分适合,合作信心大增。但是,一顿“中国惯例”的中餐接待后,外商被灌得七荤八素,非但浪费了不少时间,还差点让他误了计划中的大事,于是,只有一步之遥的合作之事终于告吹。宴请接待与集中居住,看起来颇多不同,但以自己的想法做自以为外国人喜欢的事情,则很可能是会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的。

作者: 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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