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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敲诈”农民的局长怎么作公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6:24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那小放

  日前,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因货车刮坏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余祖华甚至申请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了“货运汽车撞墙体事故安全性意见”。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被刮出一条不到两厘米宽小槽的几块白瓷砖,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

  小小的碰撞,如此“兴师动众”,这种气量与其局长身份也太不相当了吧?倘若此事发生在普通人之间,顶多也就是双方协调,何必要出办案经费来请他们呢?多大的事儿啊!很遗憾,偏偏被撞的是局长。所以,交警队来了,质量监督站来了。以经验讲,一方是有权有势的局长,一方是无权无势的农民,交警队肯定要想方设法维护局长大人的利益;质量监督站和建设局又是同一系统,难道其中没有私情?当然这是一己之见,但愿事实并非如此。

  当然,局长大人没有私情方面的考虑,而仅仅出于其自身固有的法制观念来解决此事,也可理解。问题是,这事儿真的要“大作”到“法制”吗?实实在在的4000元背后还能看到“法制”吗?其人民公仆的气量哪儿去了?区区几块瓷砖都如此刺激着“公仆”的神经,真是令人失望。这种气量的公仆怎么为人民服务呢?谁又能承受起这种服务呢?至少那个撞了局长私宅外墙的农民承受不起,至少得知这个新闻的民众承受不起。

  “敲诈”,这是网友给有此表现的局长下的结论。如此之小的碰撞,要付出4000元,对于那个农民兄弟而言,只能说是被人“敲诈”了!纵是你千万个理由,对民众不具宽容之心,对民众不能有最大程度上的爱,你这公仆也是不合格。相信,江西省有关部门对此不会无视。不能无视的还有局长夫人的“房子造价170万元”,一个小小小的局长有如此之财产,其来源恐怕也要说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来!

  这件事最后的结果确实更令人期待:此局长大人还能不能做局长;这个“170万”能不能说明其来源。前者在考验体制,考验体制对于对人民无爱的公仆的宽容程度,即是这个体制更看重民众还是看重公众的公仆;后者考验的江西省相关部门对于官员受人质疑收入的宽容程度,即能不能主动(在这里显然是被动的,这是局长夫人自己透露出的信息)探究这些收入的合法性。当然,让对民众无爱的“公仆”下台,消除公众对官员财产合法性的怀疑,应该是体制内的官员体系考查的必然,也是民众最为期待的。

  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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