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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天价瓷砖是在纵容有权阶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6:42 正义网

  日前,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因货车刮坏广丰县建设局局长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8月8日,《人民日报》)

  只因刮掉几块瓷砖,就遭遇种种刁难,甚至要支付高达4000元的罚款,而县交警大队在没有办理暂扣单的情况下扣车,致当事农民损失几千元,就无人追究。更甚至,只因基层办案经费不足,本由机关承担的鉴定费用2000元钱也被推给当事农民承担。这难道就是法

律对无执法权的公民行使的神圣使命?

  《人民日报》这一则报道无疑是一磅重型炸弹,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和无权者今后更加噤如寒蝉!高成本的罚款是如何出炉的?它是在维护着谁的利益?假如刮掉这位局长私宅外墙瓷砖的是市长大人或者其他高官,那么我看局长大人非但不会索赔,还将笑脸相迎!哪里还会遭遇这个农民的种种烦恼!

  法律是严肃的。在某些体制没有完善的今天,有些执法部门却俨然充当了有权阶层的保护伞。关系网和人事网左右法律和蔑视弱势者的现状,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改观?如果法律不为穷人讲话,不为弱者伸张,那岂不是形同虚设?

  法律本身的威严不容侵犯,但是法律一到了某些人某些执法部门手中,却成了可大可小任其把弄的玩物。在特权意识下,弱势群体成为最受伤害的一方。4000元对一个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或许就是一年粮食的收成。而对一个有权阶层的局长来说,若敢伸出罪恶之手的话,签个字点个头就行了!

  天价瓷砖案敲响了为弱势者保航的警钟。社会的大多数人都是低收入者,都是弱势群体,当官的毕竟是少数,如果我们不能保障弱者的权益,就犹如动摇了一座大厦的根基。其结果,精明的人一想就会知道。

作者: 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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