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生收费与国内学生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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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1:34 京华时报 |
从高校秋季入学起执行 本报讯(记者刘薇)昨天,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国内普通高校招收海外华侨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已录取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华侨学生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该标准自今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通知》指出,凡是已录取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华侨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同等住宿条件下,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华侨学生的收费项目。 同时,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华侨学生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全日制海外华侨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