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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不备案首次遭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1:39 重庆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渝北区工商分局近日对一起合同格式条款逾期未到工商部门备案事件作出罚款决定。该案成为我市实施《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后查处的第一案。

  昨日,重庆工商红盾网发布消息称,今年4月17日,渝北区两路工商所对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日常监管时发现,该区某房地产公司制定并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依照条例规定报工商部门备案,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仍未改正。工商部门对其立案调查,

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陈斌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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