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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农村特困居民享受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2:33 大江网-江西日报

  ●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实行差额补助,按季度发放

  本报赣州讯近日,章贡区在赣南率先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该制度自7月始实施以来,第一批农村低保户已享受困难补助。

  为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章贡区政府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凡持有章贡区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该区农村低保标准的均应列入保障范围,实行应保尽保。章贡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实行差额补助,按季度发放,并根据该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作适时调整。(李禾丰 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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