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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工商规范自由裁量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3:2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江海)近日,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参照执行标准》,各级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再也不会因适用处罚幅度或处罚种类等弹性因素引发争议了。

  以往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经常由于执法标准弹性较大,或因缺乏相应监督约束机制,受到处罚对象的误解甚至引发争议。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把优化创业市场环境作为开展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社会各界最关心的事抓起,将自由裁量权分为从重、一般、从轻三个处罚档次,每个档次又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以便执法人员“对号入座”,确保市场监管“管有法、宽有度、活有序”。

  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专门设立了案件核审机构,要求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对建议的处罚档次作出说明,否则作退卷处理。凡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将予以纠正,构成执法过错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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