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欣弗事件不存在瞒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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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3: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日前,有媒体报道的一个说法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关部门当初为何在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后没有立刻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是否曾试图掩盖事实?对此,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昨日就此明确表态,“欣弗事件”不存在瞒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说,对于“欣弗”的不良反应报告,如果仅仅是一个省向国家药监局报告,在情况不是特别清楚,也就是还没有必要发布通报的情 况下发布了信息,会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无端造成社会恐慌。他说,对外发布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通报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越早越好。鉴定一种药品是否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规程。据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