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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部门开始整顿房地产市场 新楼不得"捂人气"十日内必须开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4:14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晓欣)今后,郑州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必须开盘。

  8月8日,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在郑州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活动启动仪式上说:“取得预售证前打广告、参加各种房展会积攒人气、取得预售证后不开盘,待人气大规模集中后再突然开盘制造开盘现场排队购买'盛况'属于这次活动严查的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顿由房管、物价、工商三部门联合展开,为期一年。

  根据整顿规范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非法销售商品房以及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的,均属违规行为。

  另外,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如:查封、抵押、限制)等预(销)售信息未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和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盘、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的,都属违规行为。

  “此次活动为期一年,开发商首先按照整顿规范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然后房管部门对全市的开发商进行拉网式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即吊销其营业执照。”王广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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