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民工烧伤难索赔法院拍卖厂家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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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4:14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若凡)“虽然3万元只是医疗费的一部分,但是我们深知法官的辛苦。”8月8日,在一次意外火灾事故中烧成重伤的7位四川籍农民工在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拿到部分执行款时说。 汪在华、汤敏等7位四川籍农民工在郑州管城区一家海绵厂打工。2004年2月15日,由于该厂负责人杨忠国未提醒他们采取有效的散热措施,7人被自燃的海绵烧成重伤。此案经 管城法院审理后,约定杨忠国在2004年10月之前先行赔偿汪在华等7人20万元。2004年年底,没拿到赔偿款的汪在华等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责任人杨忠国系四川人,法院一直查找不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今年3月,法院得知杨忠国在海绵厂还有部分生产海绵的设备,遂将该批设备以3万元的价格售出。8月8日,承办法官将执行款发放给7位农民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