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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马儿”拆限速器 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4: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赖晓莉) 昨日,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再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此次的修改稿不仅明确地将电动自行车划入非机动车行列,同时还把对三轮车合法营运的管理上升到了地方性法规的层面。

  乱停自行车也会受罚

  尽管电动自行车都装有限速器,但私自拆掉限速器、在路上风驰电掣的“电马儿”却常常拿自己和路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修改稿根据当前的实际作出规定,非机动车闸、车铃、反射器等安全设备应齐全有效,禁止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和安全装置,禁止拼装非机动车。

  修改稿还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行为和安全装置不齐或失效的,都要受到公安交管部门的处罚。

  三轮车不能非法拉客

  统一、规范而具有特色的营运三轮车是旅游城市的一道风景线,但非法营运、秩序混乱的三轮车却是城市的一块“疤”。修改稿规定,营运三轮车不仅要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牌证,还应佩戴统一规定的安全标志。

  三轮车如果未经核准从事营运,公安交管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并收缴车辆。如果该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在此次市人大常委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为交警们清理非法营运三轮车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据悉,《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曾于6月7日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负责地提出了包括修改法规名称在内的多条修改建议。经过修改后,新的修改稿昨日再次提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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