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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楼的钱“挪用”救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5:23 浙江日报

  “搬迁安置完成后,惟一的感觉是很不方便。”洛宁县委办公室另外一位副主任告诉记者。

  “县委常委和副县长,每人一间不超过12平方米的办公室,政协四位副主席挤在一个房间办公。逢到开大型会议,大家要跑着外出借会议室。”

  还有一个问题是,多数单位多个科室挤在一个办公室,有的甚至同一个单位分散在不同的大楼,县委和相关部门的门牌都没法挂,不少群众和外来人员,刚开始几乎找不到办事的地方。

  洛宁政府以及其他局委的领导,多次建议尽快建造县委新办公大楼,还为此专门开过办公会研究。

  县委书记高维勋在会上说,洛宁是个贫困县,经济基础差,可支配的财力也有限,建大楼的事可以再往后拖延一段时间。

  后来洛阳市的领导到洛宁调研,发现洛宁县委无房办公的情况后,特意拨付了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洛宁县委新建办公大楼。

  “高维勋书记不同意马上建设新大楼。”了解当时讨论情况的洛宁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张书京说,当时洛宁县刚好出现了一起因孤儿饥饿入室杀死另一名孤儿的事件,高维勋正指示民政部门全面摸底排查孤儿的情况。洛宁县民政局用了三个月的时间,走村串户,把18个乡镇的所有孤儿名单全部报了上来,最初325人。

  洛宁县政府于2005年3月30日下发了《关于救助孤儿的通知》,对他们实施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生活费、每人每年100元疾病医疗救助费、150元衣被救助费和160元到260元的教育救助费。

  “原来定的范围是16周岁以下的,后来又发现了其他情况,有的过了16岁,但还没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孤儿在接受高等教育,但没有经济来源。”张书亭介绍说,“高书记建议扩大范围,救助对象如今扩充到486名。年满16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和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孤儿,都被列为救助对象。”

  “这样一来,每年用于孤儿救助的财政资金,就接近了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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