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掂管制刀具进学校?一律拘留!全省收缴非法刀枪爆炸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5:47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摆摊卖管制刀具一律收缴,拿管制刀具进学校一律拘留。目前省公安厅发出通告,规定通告之日起30日内上缴非法刀枪爆炸物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罚。昨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深化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

  拿匕首进学校一律拘留

  按照相关法规,匕首、弹簧刀等刀具属管制刀具,这类物品严禁非法携带运输。会议结束后,省公安厅副厅长孙世海不点名批评了某些地区的公安机关,在前一段的收缴工作中,个别省辖市竟然只收缴了一把管制刀具。

  根据公安部的要求,我省公安机关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没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违规的生产销售企业,将一律取缔;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的,一律收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等公共场所的,一律拘留。

  30日内自首可从轻或免罚

  此次行动前,全省公安机关将发出通告收缴非法刀具枪械爆炸物。凡在通告公布起30日内自首并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不予处罚。

  私藏爆炸物品的群众按期主动交出的,免予追究法律责任,并酌情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于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重处罚。

  为了鼓励大家举报的积极性,公安厅规定举报有功的将获得奖励,对包庇、纵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厅举报电话:0371-65882301(全天);0371-65882694(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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