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开“摩的”罚3000举报奖3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3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本报记者阳江涛实习生田清华

  【金陵晚报报道】 今年7月28日,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正式批准通过了我市重新修订的《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并于200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我市严禁摩托车从事客运,凡是用摩托车从事客运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处罚3000元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

  对“摩的”的治理将分4个阶段进行,其中8月15日至9月15日是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政府部门将对本市籍家庭比较贫困的“摩的”司机给予帮扶政策。

  为了加大对“摩的”的整治力度,交管部门开通了24小时举报电话:84429000。交管部门一旦对市民举报的“摩的”查实处罚后,将给举报者奖励300元。

  现象:“摩的”违法现象易致命

  在我市的车站、码头和城郊接合部等地方,“摩的”以价廉、灵活、便捷等优势成了很多市民首选的交通工具。但记者发现,夏天“摩的”在行驶过程中险象环生,有些违法现象随时都可能要了乘坐人员的“命”。

  嫌“天热”不戴头盔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光华路清新家园对面公交站台时,发现有近10辆摩的停在站台旁候客,所有的摩托车挂的都是河南、安徽等地的牌照。

  “小姐,到哪里!”记者刚下17路公交车,四五位“摩的”司机立刻冲了上来。

  这时,与记者一起下车的一位30岁左右的女士坐上一辆“摩的”,司机要她戴上头盔,女士以太闷热为由拒绝了,而“摩的”司机二话没说就带着妇女就朝高桥门方向疾驶而去。

  记者在此处观察了10分钟左右,大约有8人乘坐“摩的”离开,没有一个乘客戴头盔。按法律规定,骑摩托车必须戴头盔,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盔对头部有很好的保护作用。

  怕“走光”女士只能侧坐

  昨天中午12点多,记者在大明路中和桥公交车站台上目睹了“摩的”有惊无险的一幕:一名20多岁的小姐穿着裙子坐“摩的”。可能觉得叉腿坐不仅不雅观,而且担心风吹会把裙子掀起“走光”,所以这位小姐选择侧坐。就在“摩的”司机就地转弯掉头往中和桥路方向行驶时,小姐的双腿在车辆转弯的过程中往外一伸,刚好一辆与之同向的出租车擦上了,幸好出租车司机的弯度拐得比较大,双方才顺利“脱险”。

  一“摩的”司机说,摩托车由于车速快,重心不容易控制,特别是在转弯的路段,乘客有时需要将身体偏向后方,以稳住重心。乘客侧坐达不到这个要求,有时相当危险。如果侧坐者双脚没有摆放好,可能会被来往的车辆或路边的物体擦伤,甚至发生事故。

  后果:上半年摩托车肇事207起

  今年5月26日晚9点多,家住河西的王某和妻子回市区,两人花3元坐了一辆“摩的”,当“摩的”行驶到黄山路与新安江街的路口时,和一辆小轿车撞上,由于“摩的”超载且3人均未戴头盔,导致“摩的”司机至今昏迷不醒,夫妻1死1伤的严重后果。

  据介绍,“摩的”存在无证、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行路段、超载超速,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安全。同时,从安全角度来说,两轮子肯定比四轮子着地要不稳,因此,二轮摩托车单方事故也很多,经常有摩托车撞上电线杆、行道树、警示柱。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交通事故总体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稳步下降,但摩托车责任事故却明显上升,共发生207起事故,造成36人死亡,255人伤残。另外,由于“摩的”没有参加保险,乘客受伤或者死亡以后,得到的赔偿比较少。

  措施:每查一“摩的”就罚3000元

  以前由于法规不完善,政府各部门都无权对使用摩托车从事城市客运营运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只有交管部门能对摩托车违停、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罚款的金额在50元到200元之间,“摩的”司机都能承受这样的处罚力度,因而屡禁不止。

  从8月15日开始实施的《条例》明确了由公安部门负责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治理工作,规定了“使用摩托车从事客运营运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押车辆,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三千元的罚款。”到时,交管部门将整合交巡警、特巡警等力量,采取条块结合、分工包干的方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摩的”集散地、客运线等窗口地区予以重点整治。对查扣的摩托车,逐车核对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全面清理手续不全、来路不明、有盗抢嫌疑的车辆。对从事营运的,一律予以3000元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被扣留摩托车的车主或者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期限的3个月内没有接受处理的,经公告以后交管部门将对车辆依法进行销毁。

  政府帮扶本市籍“摩的”司机

  据介绍,对“摩的”的治理将分四个阶段进行,8月15日至9月15日是集中整治阶段。这一阶段要通过严格摩托车登记、过户、转籍手续,全面清理手续不全、来路不明、有盗抢嫌疑车辆。同时,从严查处无牌“摩的”上路,外牌“摩的”闯禁区,“摩的”载客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您是本市籍的“摩的”司机,请按照规定到警方指定的地点去登记。如果您的家庭困难,主要通过“摩的”来谋生,政府部门在调查以后将及时帮助你就业。如果您是外地的“摩的”司机,也请到警方指定的地点去登记,希望此后不要再用摩托车从事营运活动了,否则查一次罚款3000元。

  交警明查暗访抓“摩的”

  交警一大队的王姓民警介绍,以前交管部门在整治“摩的”的过程中,只能管他们的违法行为,即使查到“摩的”违法,但它们速度快,调头灵活,而且在追堵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不仅很难将其当场截停检查,要找到“摩的”带客的证据就更难了。

  据市交管局法制科车海新科长介绍,这次交警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给“摩的”找证据,目前主要有3种方法。首先是抓到“摩的”以后,将对乘客和司机分开询问,然后再向路边的群众取证,找到“摩的”带客的证据;其次是民警通过携带摄像机、录音笔等监控设备上路,获取证据;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民警将穿便衣取证。

  市民举报查实后奖励300元

  为了加大的“摩的”的打击力度,交管部门特别开通了24小时举报电话“84429000”,对举报“摩的”营运属实的,将予以每起奖励人民币300元。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交管部门此举目的是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去坐“摩的”,并参与到整治“摩的”的活动中来。如果您举报了,但必须要交管部门查实并对摩的司机进行了处罚,才算是有效举报,获得300元的奖励。

  新增400辆公交方便市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都知道“摩的”的危害,主要是出行不方便才选择这种危险的出行方式。

  同时,很多的“摩的”都聚集在公交不发达或者公交密度比较稀少的地方。而交管部门的目标是从8月到12月在全市开展“摩的”综合整治工作,从而实现我市、特别是江南八区绕城公路以内和仙林新城区等范围内无“摩的”上路行驶,无“摩的”违法违规,无“摩的”犯罪作案的目标。如果没有了“摩的”,那市民的出行是否受影响呢!

  答案是否定的。据市政府公用局郑永亮副局长介绍,他们将在全市投入400辆公交车,通过增加发车频率、优化公交线路等疏堵结合的方式来解决市民的出行问题。

  “摩的”最爱的20余条道路

  目前“摩的”比较活跃的仍然是车站、码头、偏远的小区等人流量比较大或者交通不方便的地方。据交管部门调查,现在“摩的”最喜欢的地方大约有20多条路。比方说大桥南路、将军大道沿线、火车站、中华门、光华路、312国道货场比较集中的地段、中央北路公铁立交桥附近、河西地区、仙林地区、以及迈皋桥、安德门、小行等地铁站等,每条路上的摩的数量都不少。但由于其流动性比较大,目前还没有统计出活跃在我市的“摩的”总量。

  (编辑小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