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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最高奖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8日讯 记者王宇 见习记者徐伟 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最高为1万元现金的奖励。这是今天公安部制定的《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相关条文规定的。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线索,公安部今天制定了群众举报涉

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拿出专门奖励经费,对群众举报线索查实的都将给予奖励。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也要在新闻媒体上重新公布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要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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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或者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枪支1支、仿真枪10支或者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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