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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还讲“信誉”卖假币竟也赊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莫小松 通讯员陈海松 为了扩大销路,年近六旬的谢某竟想到了用“赊销”的形式来推销假币,而且还很讲究“信誉”。近日,广西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出售、购买假币罪和窝藏赃物罪批准逮捕谢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为了吸引购买者,谢某采取试用以及“赊销”的形式,试用就是免费给你几张假币,看你能否使用出去,等你有了经验和兴趣后再向他购买;“赊销”则是收取少量现款后,

余款由购买人在笔记本上签字,明确把假币全部出手后再收取兑换金额。由于他“经营有方”,到他那里购买假币的顾客络绎不绝,遍及陆川、博白两地。谢某“赊销”假币还讲究“信誉”,承诺如果不能出手或出手后剩下的假币可以退货。

  当民警对谢某的住处依法进行搜查时,谢某的妻子范某为了帮助谢某逃避打击,将谢某原来存放在家中米缸的假币16650元和记账用的两本笔记本转移到旧厨房的谷缸窝藏。但假币和笔记本很快就被搜查出来,范某也因涉嫌窝藏而被抓。根据笔记本的记载,谢某共“赊销”假币面值201950元。民警按图索骥,将记录在笔记本上的违法人员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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