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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外来工子女享受医疗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伟雄 定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开先河,将外来工子女纳入医保范围,让他们享受到与当地户籍人员子女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由珠海市政府8月4日颁布的这一规章,适用的参保对象为该市中专、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各类幼儿园在册学生、儿童以及该市户籍不在校、未入园的未成年

人,其中包括与该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在该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人员的子女。目前珠海全市的在校、在园未成年人有27万多人,其中7万多人为外来工子女。

  根据该办法,珠海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实行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定额缴费与市、区财政定额补贴相结合的缴费方式,即参保人每人每年定额缴费90元,市、区财政补贴30元,该市户籍低保家庭参保人个人不缴费,由市、区财政补贴。

  在医疗待遇方面,该办法规定采取“保住院+门诊病种”的保障方式,对参保年度内所发生的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在不同费用段按不同比例支付,连续缴费时间2年以上的,支付限额最高达到20万元。

  此规章填补了珠海未成年人无医疗保障的空白,与此前出台《珠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珠海市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一起,构建了该市较完善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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