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70万元的豪宅就是一封举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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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41 东方网 |
日前,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村民李元武因驾驶货车刮坏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人民日报》8月8日) 这4000元的价码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原来,根据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货运汽车撞墙体事故安全性意见”,李元武需支付2000元赔偿金;另外,交警部门由于基 层办案经费不足,本由其承担的鉴定费用2000元钱也由李元武承担;同时,李元武严重超载,还可罚200元至2000元。这么一算,似乎李元武还捡了便宜呢。抛开那2000元鉴定费收得合理不合理先不谈,就说这2000元钱的赔偿款吧,凭啥赔这么多?不就是擦坏了几块瓷砖,能值多少钱?这不明摆着是在讹诈吗?且慢,人家这房子可不是一般的房子,余祖华的老婆称这房子造价170万元,如果此话当真,那这房子可就金贵着呢,就像那身价上千万的美女影星一样,身上的每一块皮都不能受半点委屈,现在你把人家百万豪宅的“皮”擦坏了,这不等于是在毁人家的容吗?从这个意思上说,别说让你掏2000元钱,就是掏2万、20万,人家也有足够的理由啊!因此,对于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出的2000元赔偿建议,我完全理解。可让笔者不理解的是,以余祖华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月工资不超过两千,他哪来这么多的钱盖豪宅?他的这些钱来路正吗?这170万元的豪宅背后是否还有什么问题,有关部门恐怕应该调查一番。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吴应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