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华侨学生收费不搞特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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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44 沈阳网-沈阳今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昨天对外表示,国家将对已录取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海外华侨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务院侨办近日发出的《关于调整国内普通高校招收海外华侨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已录取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海外华侨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与在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同一 专业学习的国内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同时,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华侨学生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全日制海外华侨学生。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