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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至15日全国将集中收缴管制刀具 携管制刀具进公共场所可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9:12 上海青年报

  公安部8日在北京召开上半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新闻发布会。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18岁至25岁的青少年人数同比下降4.5%;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同比下降11.4%。

  据新华社电

  收缴管制刀具周四统一行动

  自8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将一律依法拘留。

  根据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治安危险分子、有劣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进行严密查控,集中收缴管制刀具。

  公安部要求在统一收缴行动中,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要一律依法取缔;凡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依法收缴;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要一律依法拘留。

  举报涉爆涉枪涉刀最高奖1万

  公安部日前制定了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拿出专门奖励经费,对群众举报线索查实的都将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最高将给予1万元奖励。

  公安部制定的奖励标准规定,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或者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将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收缴枪支1支、仿真枪10支或者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公安部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也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上半年主要刑事犯罪案件下降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杀人、强奸、放火、爆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犯罪案件大幅度减少。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命案侦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杀人、强奸、放火、爆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4.9%、6.3%、17.5%、18.3%。“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稳中有降。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上半年共立案侵财犯罪案件181.1万起,同比减少2.7万起,下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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