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弗”瞒报与诚信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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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9:18 南方日报 |
直言 潮白 前天,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就“欣弗”事件是否存在瞒报问题时明确表态:不存在。发言人认为,对外发布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通报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越早越好;鉴定 本身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规程,应该本着科学、严谨的精神在恰当的时间对外公布,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我们相信,药监部门对“欣弗”的不良反应通报,正是依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操作的,的确不属于瞒报。但网友的质疑也不能说没有道理。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可以看到,国家药监局接到第一份不良反应报告的时间是7月27日,而正式对外发出通报叫停“欣弗”是在8月3日。且不说连头算尾有前后8天的时间差,导致其后出了几条人命;即对事件源头的安徽有关方面而言,也是在8月1日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出面”,人们不可能不产生质疑。 “欣弗”事件是否存在瞒报,如今各有各的说法,旁观者没有办法界定孰是孰非,但这件事折射出的实际上是人们对职能部门的一种诚信危机。所谓诚信危机,也就是即使官方说的确是事实,人们仍然是质疑的态度。这种现象值得奇怪吗?不值得,不过是我们这个社会为诚信缺失付出的一个代价而已。网友所批评的“遇到危机就遮遮掩掩”,在许多地方可不就是一种常态?因而我想,为了避免类似事情今后在质疑与反质疑的来回中纠缠不休,如何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消弭质疑于萌芽,更该是政府职能部门不懈努力的方向。 谈到诚信建设,人们无不意识到其缺失的危害,不少人也早就出了不少主意,如何建立并加强之类。缺失的原因,法制不健全之外,往往要归结为素质低下,诚信度低的,素质就低。但在诚信检测之前,什么样的人才叫做素质低下?前几天笔者接待了中国社会××院上门调研的几位专业人士,博士头衔挂着,素质该算高的了吧;但在笔者一再申明提供浏览的一些存底资料不能带走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偷偷地把两个月的留存报纸不知揣在哪里了。回想那告别时的笑意盈盈,令你简直怀疑其后不是发现了窃贼之行,而是自己的记忆出了偏差,那些报纸就没有存在过,还找什么找呢? 中国的诚信建设,不要从百姓抓起,更不要从娃娃抓起,就应该从政府抓起,从念了许多年书终于拿到了什么文凭的人抓起。古人就反腐败发表过这样的精辟见解:“大臣法而后小臣廉”、“京官贪而外臣无畏”。诚信的建立是同一个道理。诚信度的高低与一个人的文化程度不成正比,与一个职能部门的行政级别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