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经营游泳攀岩要申请许可证 相关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9:21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实习生王飞鹏)游泳、潜水、蹦极、跆拳道……这一类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可能会实行许可制度,每四年核查一次。昨日《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开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专业性强、技术性高、危险性大的体育活动项目。包括:游泳、滑水、潜水、漂流、赛艇、皮划艇、帆船(板)、摩托艇、飞艇;登山、攀岩、滑草、蹦极

、射击、射箭、摩托车、汽车、卡丁车;飞机跳伞、动力伞、牵引伞、滑翔、轻型飞机、热气球;拳击、柔道、跆拳道、击剑、武术(散打)。

  按照草案规定,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现场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

  草案还规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当意外事故发生时,体育经营者应当及时予以救助。

  同时经营者应当雇用或者聘用具有一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练、技术指导和救护。特别是对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加强指导和保护。

  该草案修改稿已在“广东人大之窗”网站登出,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修改意见可以反馈给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规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邮政编码:510080

  电子邮箱:fgs@rd.gd.cn

  电话:87602673、87185923

  传真:87773151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