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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无安全保障民工惨被砸死 包工头一审被判刑7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9:3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通讯员/陆丹)广州白云区法院近日对一起工地违章使用电动吊机运输振动机,造成一施工工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一审判决,包工头林全春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28岁的林全春为贵州省平塘县人,去年10月,在没有任何建筑施工资格证等资质的情况下,林全春承接了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一私人建筑工地的楼面浇灌水泥工程,林全

春同时雇请杨凤国等10余名工人到上述工地施工,工地上没有任何安全措施。10月11日15时许,杨凤国在施工时被从5楼掉下的吊水泥浆的桶砸伤头部。虽然工人们立即拨打了120,但是随急救车赶来的医生表示杨凤国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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