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就业率低于60%停止招生-长沙公布民办培训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9:41 红网

  红网讯(潇湘晨报记者李柯夫 实习生 刘珂怡)今后,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所设专业毕(结)业学生就业率达不到60%以上的,该专业必须停止招生。昨日,长沙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细则》,该细则从9月1日起实行。

  38家机构取消办学资格

  目前,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极为不平衡。办学场地最大面积达160亩,最小的不到300平方米,教学设备投资最高为500多万元,最低的不到10万元,办学规模上最高年培训量2540人,最低不到100人。

  长沙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处长夏晓燕说,今年对申请参加2005年度年检的76家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确定评估合格单位70家,另外6家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办学资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评估的38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学资格。

  专业就业率必须达60%以上

  细则明确,专业毕(结)业就业率达不到60%以上的,该专业必须停止招生。“而且就业率的计算要以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夏晓燕表示,培训机构要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45天内将学员名单和学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此次还要求实行广告备案制度,经备案后不得擅自更改,不得以任何形式做不负责任的承诺和误导。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造成学生要求退学的,应退还全部费用。审批机关应登记其不良信用记录,作为年审评估的重要依据。后果严重者,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稿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实习生 刘珂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