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有多少监管部门成了“甩手掌柜”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9:44 南方网 |
工人日报网络版 刘义昆 据8月8日《工人日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正式派出检查组,对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欣弗”事件进行调查。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报告了81例“欣弗”不良反应病例,其中死亡报告3例。 可以说,“齐二药”事件的阴霾尚未散去,“欣弗”事件再次给公众的心理蒙上一 层阴影。令人痛惜的是,与以前发生的一些药品安全事件类似,此次“欣弗”事件并不是药监部门提前主动出击的,而是付出了几十例患者不良反应和3例患者死亡的惨重代价之后才发现的。来自8月7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药监部门在授予“欣弗”“国药准字”的权威认证后,就成了监管上的“甩手掌柜”,找不到跟踪检查的影子。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显然,对药品进行跟踪检查不仅是药监部门的权力、更是其义务和责任。但多次事故显示出来的实际情况是,企业只要拿到生产许可证,通过GMP认证,就可高枕无忧了。重审批、轻监管,一些药监部门对药品提供认证之后就不再提供“跟踪服务”。 事实上,类似“甩手掌柜”式的监管部门并不少见,“懒政型”管理导致的事件也不是一件两件。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衡阳市计量中心推出一项“包年”业务,出租车车主每年交纳350元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当年内的计价器检测及维修全部费用,检验室人员可以帮忙把计价器脉冲调慢,脉冲越慢,计价器跳得越快。如此一来,本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神的检验人员却集体成了“黑心的士”的“帮凶”,把手中的权力变成“利润”,把消费者的利益当儿戏。这是一种“权力变现型”的“甩手掌柜”。 另据近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山东省,被称为“节能警察”的节能监察部门执法乏力。因为“工资都发不出来”,节能监察部门只能靠监测企业设备、提供技术服务收费来贴补。因为“一边服务收费,一边执法”,节能监察部门无法对违法企业罚款,限期整改意见书、节能建议书也流于形式。这可谓是一种“自谋生路型”的“甩手掌柜”。 相关的事例还有很多,如医生拿回扣成风、金融犯罪频发、矿难不止等等。我们无法统计有多少监管部门在当“甩手掌柜”,有多少种类型的“甩手掌柜”。在政府担负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四大职能中,一些地方在“市场监管”上做得远远不够。 监管是权力,不作为就是不尽职;监管是责任,不作为后果会很严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监管机构不能做到公开、透明、独立、专业、诚信,那么,“甩手掌柜”就难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如此,不仅无法确保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公众的利益甚至生命安全也可能受到侵害。 “齐二药”及“欣弗”事件,应该成为所有“甩手掌柜”式监管部门的“后事之师”。 (编辑:张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