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违法车被扣男子冒名去领罪 结果"顶罪"男子有可能被拘留并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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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0:06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郑州讯昨天,一男子来到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谎称自己忘带证件、违章驾车,被民警暂扣了摩托车,试图替无证驾驶的朋友“顶罪”,结果被民警当场识破。 昨天下午4时30分,记者在交巡警二大队见到了自愿为朋友“顶罪”的郭某。办案民警牛峰、闫永锋介绍,前天上午,在郑上路上,一名骑摩托车男子违规在立交桥上行驶,遂将其拦下。该男子自称没带驾驶证,也未出具任何有效身份证件,民警为其开具罚单后,依 法将摩托车暂扣。昨天下午,一名郭姓男子来到交巡警二大队的违章处理室,称自己是昨天郑上路立交桥上违规驾车的司机,民警为其开具的罚单丢失,要求补单子。牛峰、闫永锋两名民警发现郭某并非昨天的违章司机,遂对其进行询问。郭某最终不得不交代了替无证驾驶的朋友开脱,自己冒险“顶罪”的事实。 郭某是中原区沟赵乡祥营村人。他说昨天朋友丘某给他打电话,约他今天一起来二大队领摩托车,让他拿着自己的驾驶证到二大队补个单子。郭某以为忘记带驾驶证要比无证驾驶处罚轻,就爽快地答应了朋友。 交巡警二大队民警牛峰告诉记者,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交巡警二大队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U线索提供热心市民□记者李岚实习生吴战朝 新闻热线0371-6576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