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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北京“民校”当“名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0:10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文星明

  本报8月8日讯随着公办大学高考录取工作接近尾声,民办大学的招生声势如雨后春笋。特别是首都北京的民办大学,由于其所处的优势位置,更是我省学生求学的理想之地。但北京的民办大学虽然不少,真正具有自身组织考试,国家又承认其学历资格的民办大学却少之又少。

  为了帮助我省学生了解北京民办大学的情况,减少学子们到北京求学的盲目性,省消委今日联合北京市消协和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考生,在选择北京民办高校时切记谨慎,以免造成损失。

  没报考却收到通知书 有诈!

  2006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共计57所,其中,民办普通高等学校9所,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48所。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的资格。它们所招的考生也都是国家计划内招生。选读这类学校的考生,要通过高考,并且成绩达到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时,才有可能获得就读资格。

  与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不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不在国家计划招生范围内,因此,学生们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而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是不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性质。

  了解政策避免选错学校

  对于北京民办高校的招生工作,北京市政府及主管部门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要求。如:招生规模必须与其具备的办学条件相适应;原则上一校一址,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教学活动;学校制定的收退费办法不应与教育行政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等。

  如果学生们接到的招生简章与上述规定不符,或是入学后发现学校的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水平等与宣传不符,应当及时向北京市教委或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反映。

  警惕虚假宣传

  有些生源不足的民办高校,在进行学历招生的同时,也进行着非学历招生,给求学者造成错觉,以为都是学历招生。还有一些民办高校擅自改变或缩写学校名称、专科办学层次,同样是一个错误的信息。还有的院校以“专升本”、“3+1”、“2+2”等吸引学生。凡此种种行为,均属于误导宣传。

  □相关链接

  北京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9所民办高校

  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北京吉利大学、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其中,北京城市学院为本科兼专科学历外,其余8所均为专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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