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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局长天价索赔事件的三个质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2:00 南方网
  新京报网络版 江子骏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因货车剐坏了广丰县建设局长余祖华豪华私宅墙外的几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2000元“鉴定费”,外加2000元赔偿金(见8月8日《人民日报》)。

  这则新闻尽管短小,但由于其中包含了局长、豪宅、农民、天价索赔等字眼,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而笔者在看完这则消息后,内心不由得产生了3个疑问。

  首先,当地交管部门对此事的处理何以如此不合常理?报道披露了这样两个细节:一个细节是说,在接到报案后县交警事故股认为李元武超载,在没有办理暂扣单的情况下扣车,8月4日仍未放行;一个细节是广丰县交警大队事故股股长严小军说,基层办案经费不足,本由交管部门承担的鉴定费用2000元钱也由李元武承担。而从这两个细节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当地交管部门在处理这起事件中,明显存在着程序上的问题:一方面,为什么在没有办理暂扣单的情况下扣车?这显然是一种不符合执法程序的违规执法;一方面,难道基层办案经费不足,就可以让本应由交管部门承担的2000元鉴定费让当事人承担吗?这又是哪门子的执法逻辑?

  其次,这个地方到底还有没有一个统一、公正的赔偿标准?固然,损坏东西理应赔偿,这一点相信任何人都不会质疑,包括肇事车辆的主人。但问题是,任何赔偿都应该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照价、酌情赔偿。可如今的问题是:这个建设局局长私宅外墙的瓷砖明明没有什么大的损伤,仅仅只有一道不足2厘米宽的小槽,可竟然会在某专业技术鉴定机构“鉴定”后,要求肇事司机支付2000元赔偿金。试问,这依据的又是哪门子的标准?与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又有啥本质上的区别?

  再次,这个建设局局长怎么会如此有钱?报道说,余祖华的爱人自己称房子的造价是170万元,因此不同意私了。尽管这其中也许存在该局长夫人借机虚报房价、狠敲竹杠的可能,但有一点不能否认,那就是这个住宅确实很豪华。从报道刊登的照片来看,这样一座三层楼、有着诸多房间、外墙都装修精致的豪华住宅,其花的钱肯定不在少数。而问题也就出来了:为什么这个县建设局局长会如此有钱?要知道,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可不是什么经济发达地区,凭一个县建设局局长的正常工资收入,他真有这种能力盖如此豪华的房子吗?

  没有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我们不能随便怀疑一个干部有问题,但有些时候,一些重大问题往往正是通过一些细枝末节暴露、表现出来的。因此,笔者建议,当地纪检部门在看到这则报道后,应该有所启示,好好查查这个住豪宅、强要钱的局长屁股是不是真的干净。(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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