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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用公共资源媚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6: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沈阳市的“地标”将增加这样一个新名词。记者日前从沈阳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沈阳市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适时开发一至两片外国人集中居住区。(详见今日本报A14版)

  如果是为了解除外国人与中国人语言沟通的障碍或生活习俗差异的麻烦,为外国人建立集中的居住区未尝不可,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即外国人享有的公共资源占有权利必须与

中国公民平等。

  功能齐备、适宜居住、高品位、示范区、引进国外医疗机构、外商医院、外商综合服务中心,从这一连串的字眼里我们不难看到,沈阳市政府赋予外国人的公共资源占有权利已经超出了中国国民待遇。

  笔者以为,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对外国人适度的关怀是可以的,但是这种关怀绝不能成为娇宠或献媚。当年菲律宾政府为招商引资在美国《财富》杂志上做的一则广告:为了吸引像您这样的公司,我们夷平高山、砍光丛林、填平沼泽、让河流改道,重建城填……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您在我们国家能有一个更便捷的做生意环境。显然,这体现的只是一种招商的诚意,菲律宾政府绝对不会愚蠢到为招商而癫狂的地步。可叹的是,人家的广告创意,却在沈阳成了实践。

  归根到底,沈阳市政府不该赋予外国人占有优质公共资源的特权,否则,折射出的是政府招商引资的癫狂与公权的媚洋。■张国举(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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