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管制刀具入校一律拘留 个别市地前一段仅收缴一把刀具全省展开收缴管制刀具大行动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6: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记者张毅力通讯员刘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要一律拘留;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一律收缴;对于私藏爆炸物品的群众,主动交出,免予追究法律责任,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昨日,省公安厅副厅长孙世海部署我省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孙世海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批评了个别地区公安机关,他说,在前一段的收缴工作中,个别市地竟然只收缴 了一把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要求,我省公安机关将进行收缴管制刀具的集中行动。这次行动范围主要是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机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风景旅游区等。凡是在这些场所发现的非法管制刀具,一律收缴;对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一律取缔;对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一律收缴;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一律拘留。此外,对于主动交出私藏爆炸物品的群众,免予追究法律责任,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逾期不交的,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此外,省公安厅还公布了两部举报电话:0371-65882301(全天)和0371-65882694(白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