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浙江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7:23 人民网

  人民网杭州2006年8月9日电记者江南报道:省、市、县三级财政,乃至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全省构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网络,聘请“创业指导师”,免费为中小企业辅导、诊断、答疑,帮助他们破解“成长的烦恼”。刚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首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推动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出台了一系列务实举措。

  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目前全省有各类中小企业30.31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6%,中小企业创造的税收已占全省财政收入近六成,外贸出口占全省七成。调查显示,目前浙江九成以上的中小企业有“危机感”,面临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质量不高等难题。浙江省政府已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培育1万家专业特色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列入该省“十一五”规划。

  这一“条例”中明确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省级财政预算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将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各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扶持初创的小企业和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

  浙江省将采取多种融资方式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去年浙江在全国率先试点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将继续深入实施。浙江省内金融机构如果向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以获得政府给予的风险补偿,以解决其信贷顾虑。今年,全省将拿出共9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预计可新增小企业贷款180亿元。同时,建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库”,帮助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打通直接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有力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任何机关和单位非法增加中小企业负担、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县级以上政府都将建立中小企业负担监测制度,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情况监测督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