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谁给了开发商“开发”地震台的权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0:06 红网

  据《京华时报》报道,两年前,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昌平东小口地区的一座国家级地震台夷为平地,并在该地震台原址上建起了大马路。为此,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将顺天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近日,昌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近几年来,城镇居民和土地开发商之间的拆迁纠纷时常见于报端,但象报道中房地产商因开发建设商品房的需要,将事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震台夷为平地,倒还是“希闻”。人们不禁要问:谁给了开发商开发地震台的权力?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和顺天通公司就拆迁太平庄地震台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太平庄地震台建筑物一夜之间被完全推倒,地震观测井孔、集气装置、采样器台等设备和仪器统统被掩埋在瓦砾中。至今,地震台的地震观测工作已经中断两年。我们无法想象,在这个过程中,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从始之终竟然可以做到不管不问,纵容开发商践踏着公众的权利谋取利益。

  房地产商做为企业当然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但前提是遵守法律。当其经济行为违反法律时,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报道中的违法商家却可逍遥法外达两年之久。此时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职责为何没有履行,这不得不让人追问,是否存在“钱权交易”?还是“政府不作为”?在昌平东小口地区建地震台肯定有着科学依据,如果刚好在这未进行观测的时间内,出现了事故,谁应该为事故负责?谁又将为事故买单?

  现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开发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然而城市的土地资源有限,各种土地开发商为了获取最大利润免不了要与公民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争土地资源,他们会尽可能的减少公共设施的用地面积。公共设施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修建的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城市基础设施,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没有权力破坏。维护公共设施的的完整及发挥相应作用是政府的职责,政府不仅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应该依法履行。可从这篇报道中,看到却是一个不容乐观的现状,政府在面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时,并没有认真履行其职责。如果这种现象普遍蔓延,不得不引起每一个公民的关注!

稿源:红网 作者:严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