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突发事件不再“扯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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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0:0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记者孙小静报道:7月上旬,上海一住宅小区因地下电缆故障造成断电30多个小时,结果物业管理企业与供电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且物业管理企业未及时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导致该事件难以在第一时间协调处置。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8月8日,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出台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明确房地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面对突发事件时应担负的职责,以及科学的处置预案和规范的操作流程。 上海规定,该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其严重程度依次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示警。全市设立统一的报告突发重大事件专线电话,24小时受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一级重大事件报告。上海市房地资源局还建立了市、区县、物业管理企业、小区管理处四级应急预案,确保一旦事件发生,能迅速按职责分工启动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