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狩猎权能否拍卖(下周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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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0:0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4万美元可以举枪射杀一头野牦牛、1万美元就能猎获一头盘羊……受国家林业局委托,我国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于8月13日在成都举槌拍卖。国家林业局委托的此次拍卖可能涉及宁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等西部5省区。在这些地区的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国际猎人可以合法地举枪射杀指定的野生动物。这是我国首次通过拍卖方式,对获批准的狩猎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猎捕权进行转让。 拍卖还未开始,这一举措已经在公众中引起争议。有人认为,不应该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列入该额度可能被猎杀的有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如果对这些野生动物的狩猎控制不当,可能会给这些为数不多的野生动物带来灭顶之灾。 也有人认为,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是件好事。《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国家有关部门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进行狩猎。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狩猎,并在极其严格的限定下,以不破坏野生动物种群为原则进行。适当狩猎,能人为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反而有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而且,拍卖还能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资金。 野生动物狩猎权能否拍卖?欢迎您参与讨论。 来信请寄: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777号人民日报社华东分社《百家》收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871115 68871116 电子信箱:hd-bjt@peopledaily.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