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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治理是一种考验(人民时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1: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从8月1日起,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了禁播。然而,“禁播令”发出至今,有些地方电视台尤其是市县级电视台依旧我行我素,此类广告照播不误。

  早在去年4月份,国家11个部委就曾掀起过声势浩大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但效果似乎并不理想。如今,两大主管部门联手发出“禁播令”,并且宣布,“如果一个播

出机构60天内收到3张整改通知单,将被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还是遭遇了禁而不止的尴尬。

  “禁播令”发出后,在各地荧屏上起到了一时清明之效。然而不几日,格调不高、内容虚假的电视购物广告便又甚嚣尘上,而且“增高乐”、“减肥灵”等屡被禁播的字幕广告也死灰复燃,频频插播在电视剧中。

  面对禁令,有些电视台为何有恃无恐?某电视台一位广告部人士一语道破天机:“禁播令”已经影响到一个产业链,电视台、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都牵涉到其中。有消息称,禁播后电视台的收入要减少六成,长期下去,恐怕难以为继。面对巨大利益的诱惑,有些电视台当然不愿失去电视购物广告这枝“带刺的玫瑰”。即使监管部门来查处,与之有着微妙关系的电视台也能“化险为夷”。

  由此可见,若不从这盘根错节的利益链入手,加大违法成本,虚假违法广告是禁不住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北京一家医院因涉嫌广告违法多次被工商部门查处,但来自各地的一批批患者依然趋之若鹜,有些媒体对此无疑“功不可没”。更可笑的是,有的电视台的新闻频道正在质疑“送子观音”,广告栏目却在热播“答谢晚会”。试问,这样的媒体还有何公信力可言?

  近年来,传统媒体的广告收入总体出现下滑趋势。但这不能成为有些电视台惟利是图的理由。在经济效益的诱惑面前,代表着社会良知的新闻媒体更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但对虚假违法广告说“不”,还要积极为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医疗信息。

  据预测,这次整顿将使至少20%的电视购物企业遭到“洗牌”,这对方兴未艾的电视直销业在中国的良性发展,无疑是利好消息。而对于近年来因急功近利而备受诟病的传媒来说,也是一次重塑公信力的机会。媒体影响着社会文化,广告引导着人们的消费,医疗关系着民众的身心健康乃至社会和谐。假如新闻媒体能够坚守住职业底线,即使商家再黑心,监管部门再失察,虚假违法广告最终只能胎死腹中。这种严格的自律精神,虽然会使媒体承受暂时的损失,但从长远看,会迎来一个更加规范的广告市场,赢得受众更大的支持,这样,传媒业才能步入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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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显龙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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