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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改革“苏州模式”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2:49 江南时报

  停车难,难停车的问题日益困扰着本本族、有车族,也考验着苏州停车管理的水平。7月,《苏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应运而生,该办法实施一段时间了,它落实得怎样?成效如何?这两天,本报记者深入苏州现场,留下了这组观察镜头。

  观察一:闹市停车紧张难缓解

  记者观察了观前粤海广场停车场、人民商场地下停车场、观前公园人防地下停车场以及碧凤坊地上地下停车场等4个停车场实施《意见》的情况,发现收费标准的调整并没有根本缓解这一地区的停车难问题。

  下午1点半,粤海广场停车场内外以及道路两旁已经停满了各式各样的机动车。收费人员表示,因为目前粤海广场的物业对停车费没有做任何的调整指示,因此粤海广场停车场目前还是沿用去年制定的一次9元收费标准,24小时内没有时间限制。

  但据了解,在《意见》没有出台之前,观前就是停车计时收费的试点地区。也就是说,这里的地下停车场一直都是计时收费的,《意见》对他们来说影响不大,由于价格上没有太大的调整,司机也不会争抢着将车停进地下车库,地下停车场的日停车辆都在二百辆左右,没有太大的变化。碧凤坊地上地下停车场是目前观前地区规模较大的停车场,每天的停车量达到三百辆到三百五十辆,其中地下停车场就可以停进200辆机动车。停车场的崔师傅说,碧凤坊8月1日以前地上地下停车的价格都是每小时6元,满半个小时是4元,但是《意见》出台之后,地下停车场的价格每小时下降了1元,满半个小时的价格也下调了1元,但是真正到下面停车的司机并没有增加,每天最忙碌的时候也只停进60部车。而路面60个计次收费的车位,因为价格由以前的10元一次,调整到8元一次而变得越来越抢手,一直都是满位的。每天晚上,很多司机嫌到地下麻烦,都愿意将车停在地面上。崔师傅表示,因为目前地下与地上停车场之间的价格差距不大,司机对一两元钱也不在乎,到地下停车的人少之又少。也就是说,目前停车场的状态还是地面挤不进,地下没人进。

  >>>记者点评:

  2006年8月1日,《苏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正式实施,其中一项改革是对在苏州市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标准进行了调整,步行街附近的停车场大多以小时计费,以缓解苏州市区商业街附近停车难问题。

  这次《意见》对停车价格调整的幅度并不大,而很多平时开车到观前的司机,都是以吃饭为主。这些人在观前地区停留时间,一般不会超过2个小时,在地下停车的价格与地上停车的价格相差不大,而地下停车场要走到地下很远的地方取车,与地上相比麻烦不少。据了解,上海的一些司机,遇到停车场会习惯性的将车停进地下,而苏州的司机就没有形成这样的习惯。很多司机都是如果地上有车位,绝对不会停到地下去的。这样一来,才会出现虽然《意见》出台,但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的现象。

  本报见习记者 张妍琰

  观察二:10分钟免费停车执行难

  “从8月1日起,在各类机动车停车场或道路停车处临时停车不超过10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这条标准已经实行一个多星期,昨天记者走访了苏大附属儿童医院附近的几处路边停车处以及石路地区的几处停车场,调查该条款的执行情况。

  一位姓王的收费员说,10分钟免费停车,执行起来真的有难度。首先这10分钟就得给人家掐准了时间,但是室外停车场一般没有计时器,也不登记,那么多车,光靠脑子记哪辆车什么时候进车位,停了多长时间,有没有超过10分钟,很容易混淆。最让他们郁闷的是,遇到有的司机“捣浆糊”,就是不承认超过10分钟,也不付钱,吵上两句,再油门一踩就走人,收费员也拿他没办法。要是室内停车场会好一点,只有一个通道,可以拦截。他摇摇头表示,说实在的,他也不乐意执行这样的规定,钱在司机手里,他不给,能有什么办法,但一般遇到客气一点的司机就不和他们计较超过几分钟了。

  对于该条款,司机们一方面表示欢迎这种条例,以前只要停了车就得付钱,现在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免费停车10分钟了。另外一方面司机又述说着各种停车场遭遇,表示这10分钟免费停车并没有真正执行到位。方小姐停下车还没有来得及和收费员说“只要10分钟,办个事就走”的话,收费员已经跑上前,撕下一张票塞给她要停车费了。她说,她是这两天才从朋友那里知道10分钟停车免费的规定,而从8月1日至今,她也没听哪个收费员主动告知这个规定,只要进了停车线就得付钱。张先生的遭遇更让他有点火,几次在一些路边停车场,告诉收费员只10分钟,马上就走,一位收费员告诉他,后面排队等车位的很多,既然时间不长,司机何不开车在附近兜兜,再过来接人。

  >>>记者点评:

  10分钟免费同时也造成了另一个矛盾:10分钟内车被损伤,停车场该不该负责。收费员的回答是,没有交停车费当然不负责了。这无疑给司机们出了难题,新条款赋予了他们免费停车的权利,但是如果要免费停车,车出了意外就没法索赔。

  10分钟免费停车执行起来有点难,但是只要做一些细节方面的工作就可以避免出现上述问题了。添加一些硬件设施,比如计时器等等,可以给司机明示时间,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在收费方面最好实行先收费后退款,收费员和司机双方都能获得保障,车有人看了,收费员也能确保超时收到钱了。

  本报见习记者 燕 云

  观察三:免费停车衍生暧昧态度

  昨日,记者走街串巷,采访了部分事业单位以及营利性场所。有些单位早已采用免费停车服务,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他们责任不明确的暧昧态度。

  记者相继走访了物美观前超市、好又多南门超市、爱琴海娱乐浴场、苏州市图书馆、苏州市文庙等单位,其中包括营业性场所,也包括“社会公益性场所”。记者发现,以上这些单位的停车收费状况可以分为三类情况:

  一类是“慷慨型”。即慷慨大方,但概不负责。物美超市有一个足以和一层楼面积媲美的地下停车场,门口硕大的牌子上写着“免费”二字。地下一层,正对着入口处一名中年妇女负责进出车辆的秩序。进来停车,她会告诉你,停车是免费的,但“如果有意外发生,超市概不负责”。因为既然免费,就不需承担看管责任,所以无论是丢了还是怎么样,跟超市无关。

  同样属于这类的还有好又多超市以及文庙。据好又多的一个保安介绍,原则上是需要在超市消费才可以停车的,但“你要停,便停好了,没人管你。”至于是不是会丢,丢了怎么办?超市也管不了那么多,原因还是那一条,“既然免费,就不要要求那么多”。

  第二类是“吝啬型”。这类场所一般都是安着大门的事业单位,例如苏州市图书馆。暑期来看书,如果骑车来,可以收费寄存在门口,但如果开车来,就很难找到“栖车之所”。图书馆内有停车场,但不对外开放,只供前来交流学习,或是内部人员使用。

  第三类是“圆滑型”。这一类场所同时提供两种服务,收费和不收费,但无论收不收费,都不对车的安全负责。爱琴海浴场的工作人员说,进浴场消费的客人可以不收费,但外面的车主则按6元一辆收取费用,过夜加倍。和第一类一样,享受免费服务的顾客,丢车概不负责。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即便是收费的,工作人员也“不敢打包票”。

  >>>记者点评:

  该收费改革意见还有一个亮点,便是突出了“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并特别强调“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参与意见拟定的一个作者表示,该条款的用意在于强调有条件的单位、机构、企业等,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为大众解决停车难问题。

  至于车子安全谁来负责,记者在采访有车一族“车丢了,第一个找谁”时,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认为,提供停车服务场所一方应承担责任,尤其是收费的服务和带有附带条件的免费服务。

  苏州九胜律师事务所夏云岗律师认为,如果是收费服务,那么看管一方肯定应该负责。但如果是免费,责任会相对轻一些。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场所有责任保护顾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责任范围内的赔偿。

  本报记者 赵 莉

  观察四:省了5元钱堵了一条路

  连着几个夏夜,记者在工业园区依湖滨大道而行的星州街西端路口观察发现,长长的车龙一到转盘路口就寸步难行。究其原因,是路面上随处停放的车辆严重阻碍了车辆通行,而期间没有一个部门来对这些车辆进行管理。

  8月6日晚上9时许,一条车龙从湖滨大道南部的新岛咖啡店门口开始被堵得严严实实,半个小时才挪了十来米。然而,反方向的车道却稀稀拉拉的没什么车子。原来,星州街西端的大转盘南侧车道,即翠湖雅居入口前停了两辆大巴,把车道完全占死了。

  据驻湖滨大道保安中队的保安人员介绍,湖滨大道周边的350多个收费车位在人流高峰时段,远远不能满足停车需要。但由于他们管理的湖滨区域并不包括星州街的路面地段,这就给外来车辆随处停放留下了钻空子的机会。

  记者在晚上7点至8点之间观察这段路面发现,短短一小时内,星州街两侧近百米路段就停了120多辆车。一位车主没有把车开进停车场的理由是:里面收5元钱,而路边不收钱,他当然选择停在路边了。另一位车主说:既然只有在路口有禁停标记,那么里面的路段就应该可以停车的。

  对此,驻湖滨大道保安中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星州街上随处停放的车辆,一来影响了收费停车场的正常运转,二来也加大了管理矛盾。他们所能做的只是维持好停车场两个入口的秩序,除此之外,别无他法。负责翠湖雅居物业管理的新工物业公司有关人员也表示,路堵的时候,他们也只能做好该小区门口的疏导。实在堵得不行的话,他们就打110,通知交巡警前来指挥交通。

  >>>记者点评:

  《苏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的基本目的之一,是减少路内停车、方便行人和行车。而实际上,要达到管理目的,路面交通条件和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法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如果说,湖滨大道保安中队和新工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各人自扫门前雪”是无奈之举的话,那么,交巡警部门和停车管理部门就应该及时考虑一下这些问题:是不是可以把星州街改成单行道,提高通行能力?是不是可以对路面停车位进行合理划定,使车位不堵着路?甚至,在某些路段的道路设计之初,规划部门也可以超前规划,考虑到公众的出行需求。

  当然,车主们出门纳凉,图个开心之余,也得注意车停的地方合不合适?千万不要为了省5元钱,却堵了一条路。

  本报记者 姚萍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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