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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公安推行“一案一考”公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2:49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葛恒水 通讯员 解宣庆 许文娟 沈刘站) 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不断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案件审核,把工作重心下放到提高基层单位执法质量上,通过完善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多角度出发,突出执法服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提高了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

  工作中坚持“严、细、准、全、清、快”的要求,东海县公安局法制部门把各类案

件审核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推动和保障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妥善解决了多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东海县公安局“主页”上开办“法制案件审核”专栏,连云港市率先完善网上运行机制。实行“一案一考”评网上公示制度,将每天审核的案件上网,进行一案一考评,对承办单位、办案民警、扣分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公示,推行限时整改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允许主办民警在三天内进行整改,问题整改好的,可以不予扣分,提高了对存在问题即时整改率。

  8月2日,东海县公安局治安行政案件审核室在受理包庄派出所送审一起殴打他人治安案件时发现,行为人王某(男,17岁)系某大学一名在校学生,放暑假在家,因王某家门前雨后有大量积水,街道城建委的张某带人到王某家门前挖沟排水,和王某的母亲发生争吵,王某见状,上前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张某鼻部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岗埠农场场方坚决要求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包庄派出所调查后,上报法制科裁决对王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审核室审核后,认为针对王某的行为,应该给予处罚,但考虑到王某系在校学生未满18周岁,且是初犯,一旦给予拘留处罚,对其现在的学业及今后的就业问题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裁决对王某作罚款处罚,不予行政拘留,经值班局领导同意,派人配合做场方工作,及时化解了双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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