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披露饭店宣称经营野味 引有关部门重视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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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3:19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毛梓林 王小丁)8月9日,今报对柳江县林业局门外一饭店,挂出横幅公开宣称有野味卖进行披露后,立即引起柳州市林业局、柳江县林业局的重视。昨日,两级林业局对该饭店进行查处,并对经营者进行了相关的教育和处罚。 昨日下午,柳州市林业局和柳江县林业局派人对该饭店进行突击检查,对冰箱、冷柜内所放的食品全部腾空,逐一检查,并没有发现野生动物的踪迹。而在饭店的菜单上,却 发现有野猪、白切野鸭等等。据饭店老板韦某介绍,饭店前两日确实打出横幅,宣称有竹鼠、野兔、山猪等8种“野味”。这样宣传主要是因为饭店经营不善,想借助野味吸引消费者。另外,即使有少部分野生动物,也属国家林业部门对54种野生动物解禁之列。柳州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覃雄告诉记者,国家是明文禁止吃食野生动物的,虽然近年对54种野生动物作了解禁,但这些动物必须是人工饲养的。另外,作为饭店经营方来说,必须将经营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的范围、种类、及进货渠道向当地林业部门申报,经过同意办证后方可经营。同时,林业部门也会不定期对饭店进行检查,发现来路不明的野味将予以处罚,轻则经济罚款,重则刑事处罚。 鉴于在该饭店没有查到实物,而横幅中有野味的宣传,目前林业部门对饭店老板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进行行政调查,届时根据调查结果,将对其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编辑:王香菊作者:毛梓林 王小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