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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者优先”无可厚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3:25 北京晨报

  别动不动就往“歧视”上扯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应聘第三届中国国际成人保健及生殖健康展览会现场礼仪人员的大学生小刘,因“上围尺寸不达标”而宣告失败。对于主办方明确提出的“丰满者优先”这一招聘要求,市民表现出很大的争议。

  根据以往经验,由此引发的抨击性时评文章立马就会如潮般涌来,诸如“招聘歧视”、“任人唯胸”、“有伤风化”之类。笔者倒以为,商家做法无可厚非,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经营规律,而且具有天然的“权利”基础。

  先作换位思考:消费者到商场购物,究竟是买这个款式的电冰箱还是买那个型号的电视机,全凭个人消费偏好和实际需要,任何人均无权予以指责甚至阻止;轮到商家通过市场进行“购买”时,为什么就要被指指点点甚至横加干涉?假如把消费者也看成“市场主体”,那么,所有的“市场主体”都不可避免地随时在两种“角色”之间转换:要么选择,要么被选择;要么充当买方,要么充当卖方。整体而言,充当两种角色的权利对等、机会均等。

  与“招聘歧视”有关的新闻过去曾反复出现,且形成了一种较固定的价值判断模式。例如有的人应聘时因文凭达不到要求被拒,便指责招聘方是“文凭歧视”;因身高达不到要求被拒,则指责招聘方是“身高歧视”。招聘方给出的标准与应聘者的客观条件永远都存在差异,若认为差异就是“歧视”,大概还会有“年龄歧视”、“性别歧视”、“体重歧视”、“方言歧视”等等。 刘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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