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标志不规范 15天内改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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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3: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记者 江俊) 根据《成都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从昨日起,全市质监部门开始对公共场所的标志进行拉网检查。昨日上午,在对春熙路步行街周边的公共信息标志进行检查时,发现近70%的公共信息标志都存在问题。 在正科甲巷路口的紫微酒店一楼的卫生间,执法人员发现这里的公共信息标志有不少问题。首先是女卫生间的颜色错了,不应该使用红色,“红色的都是禁止标识”;其次, 卫生间的文字信息也不符合标准,酒店采用的是“Man's”和“Women's”,而标准的用法则应该是“Male”和“Female”。对于使用标志不规范的单位,质监部门将责令其在15日之内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改为统一的公共信息标志,并接受质监部门的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