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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不良反应”医院反应迟钝 省会17家医院遭通报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5: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永君通讯员王惠琴)同样都是大医院,但对于用药不良反应的差距却十分悬殊:上半年最多的上报214例,最少的一例也没报。

  昨日,17家零报告的医院,受到了药监部门的通报批评。

  受到通报的医院是:河南中医学院三附院、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河南省职工医

院、河南省建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郑州市管城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郑州市惠济区医院、省直机关第一门诊医院、省直机关第二门诊医院、郑州中原医院、郑州骨伤病医院、郑州东方肿瘤医院、郑州益康中医院、郑州市二七皮肤病医院等共17家。

  比较好的医疗机构有:郑州市中心医院上报214份,河南省中医院上报153份,河南省中医学院一附院上报119份,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上报84份,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上报79份。

  郑州市药监局局长吴希悦说,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是安全、合理用药的关键。根据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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