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挑战日内瓦公约 为虐囚者翻案 美国要改《战争罪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5:24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专稿美国《华盛顿邮报》8日报道,布什政府准备提出一项《战争罪法案》的修正案。如果这项修正案获得通过,那么美军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事件和关塔那摩美军监狱虐囚事件,都不算触犯了《战争罪法案》,涉及的美军士兵都可以无罪获释。美国一位法律专家说,此举是公然挑战《日内瓦公约》。

  借修改之名,行翻案之实

  美国的《战争罪法案》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通过的。这项法律规定,美国公民在触犯《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第三公约”时,应在联邦刑事法庭接受审判。根据“第三公约”,应人道地对待战俘,不允许侵犯战俘的生命和身体,包括杀害、肢体残害、野蛮对待和虐待战俘。

  但是,布什政府以“第三公约”的规定过于“模糊”为由,在《战争罪法案》的修正案草案中,将侵犯战俘权利的行为具体地规定为10项,其中包括残害、谋杀、强奸和押为人质等。而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美军监狱的士兵强迫犯人裸体、给犯人上狗链子的行为,没有一项在这10项犯罪行为之中。这意味着,根据布什政府的修正案草案,那些美军士兵根本就没有虐囚。

  各方反应不一

  《华盛顿邮报》报道说,尽管这项修正案草案还没有正式公布,但是在布什政府内部已经获得了高度认同。

  《华盛顿邮报》专门就修正案草案的文本请教了法律界10位律师,他们的看法却全部与布什政府有着巨大的差异。一位法律专家说,“在《战争罪法案》中不再提对战俘的侮辱性对待,将被专家和我们的盟友看作是‘重写’《日内瓦公约》。”民主、共和两党议员对这项修正案草案也满怀疑虑。一位共和党参议员说,军方的高级律师曾向他表示,他们接受的训练,就是应该遵守“日内瓦公约第三公约”,不会影响部队执行任务,所谓“第三公约的规定过于模糊”的说法站不住脚。

  前美军律师科恩说,第三公约本来就是故意使用的模糊语言。因为如果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虐囚行为,那么士兵就可能绕开这些行为,采用其他的手段,变本加厉地对待战俘。

  (华盛顿8月9日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