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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赌博,无力偿还 法院终审犯诈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7:5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张丽因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到处借钱用于赌博,两年时间内借了60余万元,还诈骗了5万元。日前,贵阳市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今年37岁的张丽,被捕前系贵州电建二公司职工。2004年12月18日,张丽向同事蔡某谎称另一同事需要借款,自己作为担保人,就这样,张丽从蔡某处骗走1万元,被张丽赌博挥霍。张丽还分别于2004年12月24日、2005年3月14日以同样的手段骗走李某4万元

。这3次所骗得的5万元钱,全部被张丽用于赌博,现在已无力偿还。

  法院还查明,张丽自2003年至2005年间先后向刘某等20余人借款60余万元用于赌博和偿还债务,大部分借款至今无力偿还。法院认为,张丽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作者:鄢海瑞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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