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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失去女友放火毁饭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8:03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失去了女友,年轻小伙心里憋着一口气,一次醉酒后,他竟对着女友原先工作的饭店放了一把火,以此作为发泄。

  22岁的年轻男子陈苏曾经常光顾玄武区一家饭店,一来二去,和饭店里的服务员吴青谈起了恋爱。吴青曾告诉陈苏,自己的工作不是很顺心,对待遇也不满意,陈苏对这家饭店也没有什么好印象。相处了一段日子后,吴青认为两人并不合适,提出分手,后她离开了

那家饭店。对于分手,陈苏是满心的不愿意,今年5月28日凌晨,酒后大醉的他再次来到了这家饭店,趁四下无人,他将随身携带的餐巾纸点燃后扔入饭店的一个包间内,室内起火,空调内机、椅子、换气扇等物品被烧坏。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3664元。

  玄武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苏以放火的方法破坏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114条,现以涉嫌放火罪对其提起公诉。(文中人名系化名)

  作者:宋丹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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