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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甘分手火烧情人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8:03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离婚后经人介绍又认识了个女孩,两个月后提出分手,结果女方不同意,一气之下还烧了男方的房屋。

  三年前,陈先生和妻子协议离婚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两个月前,有人给陈先生介绍了个女朋友。刚开始陈先生感觉和对方还能谈得来,但是一个多月之后,陈先生却发觉对方太外向了。此外,这个女孩对孩子不冷不热,还有几次怂恿陈先生把孩子交给妻子。考虑到

这两点,陈先生决然和女方提出分手。

  没想到女方情绪十分激动,整天到陈先生家里闹。前两天,正在上班的陈先生接到电话,说是他家的房子着火了。庆幸的是,陈先生住的是平房,没有殃及邻居,孩子也恰好不在家。陈先生报了警,没想到的是,纵火者竟是陈先生的女友。“完全是为了报复!”陈先生说,现在女友被拘留,自己不知道该怎么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徐亚兵律师认为,陈先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女方赔偿。(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洪益龙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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