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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分析明辨协议真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8:03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一桩普通清晰的交通事故,却因为当事人双方的一张协议再起纠纷。近日,溧水县法院的法官经过巧妙地分析推理,一锤定音。

  讨债途中飞来横祸

  2004年1月20日下午两点多钟,鲁悦达骑着自行车去讨要工钱,当他骑至村里一段水

泥路段的时候,被快速驶来的摩托车撞翻在地不省人事。驾驶摩托车的冯逵赶紧拦了一辆车,把鲁悦达送进了医院。鲁悦达先后用去医疗费用6000多块。“他说自己家境并不好,一再恳求希望我尽快出院。”鲁悦达考虑到对方态度诚恳,于1月28日就办理了出院手续。

  协议出现两版本

  鲁悦达很长一段时间没能康复,也不能参加劳动,当鲁悦达找到冯逵,要求其支付误工、护理等费用,却遭到了拒绝。

  冯逵拿出一张协议:“我在1月26日当着鲁悦达的面把钱给了他女儿鲁小丽,然后他女儿转交给了他,我一次性付清了所有费用,这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着呢,我和他的事已经了结了。”鲁悦达愤怒了:“但协议上的‘其他费用’字样是冯逵擅自添加的!”

  法官推定协议有假

  主审法官分析发现,这份协议书仅被冯逵一人持有,而且协议书上“(其他费用”的字符与协议中其他字符间距明显不同,甚至连右括号都没写完整,完全有可能是冯逵事后添加的。法院最终认定,赔偿协议与日常生活常理不符,可信度较低,不予采信,判决扣除已支付的4300元,余款4107元由冯逵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鲁悦达支付。(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朱道海 洪益龙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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