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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冷藏温度不得高于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9:31 南方新闻网

  超市冷藏温度不得高于5℃

  《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10月1日起实施,羊城超市面临“升级”考验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谭亦芳实习生庾月娥李钊博)卖场环境不好、商品随意摆放、生熟混乱搭配,这些超市“内部”的事情将有标准来规范了。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国

家商务部近日出台《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等方面提出量化指标。记者昨日走访广州数家超市发现,部分超市的购物环境距离《标准》要求有一定距离,亟需提档升级。

  规定

  超市冷藏温度不得高于5℃

  据悉,《标准》适用于开架售货、集中收款、以销售食品为主的零售业态店铺。标准对超市卖场环境、营销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现场加工、收银管理、冷藏储运、垃圾处理等方面提出了量化指标。以冷柜的温度为例,该《标准》要求:“贮存生鲜商品和原材辅料的冷藏库(柜)温度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

  此外,新标准要求超市在店铺出入口、电梯口等区域设置人性化的提示性安全标志。如:雨雪天气,出入口应有防滑提示标志;设有台阶的入口,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的坡道等。

  部分超市

  改造压力大等一等再说

  比照《标准》,记者昨日下午走访广州市区数家大小超市发现,部分超市离《标准》要求还有一段距离,其中一些中小型超市尤为突出。在五羊新城附近某超市,记者发现一个盛放奶制品等的冷藏柜温度显示为14.4℃,而新标准要求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另外,部分超市店堂出入口也未设置防滑标志,有的则台阶坡度较陡。

  几家超市负责人均表示,他们听说了这一规定,但现在距离10月1日还有一段时间,他们正在积极进行改进升级。但也有超市负责人表示,现在还没有听说过这个规定。一些规模较小的超市认为,如果按新标准,将要添置全新的冷藏柜,店堂门前也要进行改造,这肯定要多花许多钱,“先等一等再做打算吧。”

  市商业局某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实施该标准将给超市经营者带来一些经济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广州超市的发展。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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